廣東高考報名下月開始:首次使用人臉識別技術

11月22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瞭《關於做好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廣東省2018年高考報名時間定於12月1日~10日,此次高考報名首次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臉特征信息數據。此外,《通知》還要求加強對外省戶籍遷入廣東省的考生資格審查,防范“高考移民”。

首次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采集考台北靜電機租賃生相片

廣東省2018年高考報名全部采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考生身份證中的信息,用指紋采集設備采集考生指紋信息,並首次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臉特征信息數據。采集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指紋和人臉特征等,以確保考生個人信息采集的真實準確,有效杜絕考生利用弄虛作假的手段獲取報名資格,杜絕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確保新生學籍電子註冊順利、準確。

對網上報名階段無法正常采集並上傳相片的考生,工作人員須現場核查考生是否與身份證一致,並現場采集相片。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中已經采集瞭指紋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復采集指紋信息。未采集指紋信息的,現場進行指紋信息采集。

桃園靜電機租賃強資格審查 防范“高考移民”

《通知》要求,加強對外省戶籍遷入廣東省的考生資格審查,防范“高考移民”。2018年,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外省戶籍遷入廣東省的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教育廳、公安廳《關於做好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2011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學籍戶籍復核工作的通知》(粵招〔2010〕27號)要求執行,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要在報名前做好應屆畢業生的戶籍復核工作。往屆生戶籍復核工作在普通高考報名期間進行。凡非正常遷移戶口的考生或戶籍造假,一經發現,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要堅決清退。

外省籍隨遷子女借考需回原籍錄取

符合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條件的隨遷子女應根據《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的通知》要求,在高考報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相關的資格證明材料由所就讀的中學初審,並由市或縣(區)招生辦匯總後,分送相關職能部門審核,並辦理《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

《通知》提醒,不符合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條件的隨遷子女,所在中學應引導學生盡早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以免錯過,尤其是藝術類考生,因藝術術科考試時間較早,一旦錯過將無法補報。

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需在廣東省參加借考,須向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書面同意回原籍參加錄取,方可在廣東省其父親或母親就業所在城市借考。在廣東省借考的隨遷子女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區、市)參加錄取。

廣東省戶籍不得在外省借考

《通知》要求,戶籍在廣東省,但在外省工作的人員及其子女,一律回廣東油煙處理機出租省考試,不得在外省借考。省內考生,原則上應回戶口所在地報考,如因特殊情況需跨市借考的,應征得借考地縣級(含)以上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同意,方可異地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屬高校錄取時按戶口所在地參加市屬高校錄取。借考市(縣)招生辦公室須嚴格審核考生戶口,並由地級市考試機構在網上準確審核改正借考考生“戶口所在地”信息。(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粵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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